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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高校行政从一开始就是公权力对高校进行的殖民。
B站上(甚至贵乎)有些人将此归功于境外势力的渗透,这招真是屡试不爽,境外势力在你们手里可遭老罪了。
首先我需要为杨某做一定程度上的辩护。
有人说杨某偷拍的行为是侵犯隐私权的,还有更夸张的类似于“三岁看老”似的说法,什么“从她对着人家下体拍视频的行为就能看出,杨某是心理变态”。
如同遇到亮证姐需要录像、扶老太太要先拍视频自证一样,一个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的普通人遇到这种事,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取证,视频取证是最容易、可信度又很高的方式,当然会被人广泛采用,又有质疑杨某证据不完善的,但个人取证怎么可能像一个专业刑侦机关那样做出无懈可击的证据保留?
而且在事件发生后,杨某首先尝试通过校内渠道解决问题。
她找到了肖某的辅导员,提出取消肖某一切评奖评优及保研资格、并要求其在父母见证下道歉等诉求。
但在接下来的近三个月时间里,校内渠道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法院:陷入僵局)。
2023年10月11日,在与校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杨某选择诉诸舆论。**她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长文,详细叙述了她所经历的“性骚扰”事件,自此,此事才开始引发舆情。
现在,我们回到那个境外势力渗透的说法。来看看一个真正受有些人所说的白左思想裹挟的机构的行为逻辑是什么样的?
我们以美国的《1972 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条也就是大名鼎鼎(臭名昭著?)的Title IX为例,这一条款堪称是美国左派的巅峰之作,它强制规定,只要有学生提出关于性别歧视或性暴力的指控,学校必须遵守条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学校必须第一时间启动专门的、既定的调查程序。
责任人必须是专职的**,**而不是让辅导员夹在中间左右不当人。
整个调查过程必须做到程序公正、证据可靠,并且有明确的时间表。而本案之初竟然出现了长达三个月的等待,最后不仅不了了之,还整出让法院用“陷入僵局”来给你定性的屁话。
无论调查的最终结果如何,学校都必须立即为提出申诉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补救和支持措施,比如调整宿舍、更换课程、提供心理咨询等等,以防止任何可能的二次伤害。
而武汉大学对学生正当申诉的长期搁置、推诿,恰恰展现出了其官僚式的一面,正如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武汉大学校长直到今天还在不厌其烦的推请、推请所谓上级、上级处理,这难道不是以上级意志为尊、以维稳为第一要务、将个体诉求视为麻烦的旧时代的残余吗?
可能你要反驳说:你这是避重就轻,被渗透的不是行政管理人员,女权思想干扰中国妇女解放,被西方叙事渗透最严重的,从来都是以杨某为代表的文科学生和教师。
如果你真的这么想,我可能要用一种惊异的眼光,重新审视你。
让我们顺着你的逻辑往下走。我想问问你对杨某的愤怒究竟从何而来?是因为她揪着一件在你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不放?是因为她败诉了,所以她当初的起诉就是“小题大做”?还是因为,你认为她作为一个个体,竟然敢于不经任何权威的批准,擅自为自己的权益发声——是否是这件事本身,就已经让你感到了冒犯?
不如让我替你把没有说出口的话挑明了好了。
你杨某凭什么去维权?法院既然已经判你输了,(所以)你就是个诬告的骗子!就算你真的觉得被冒犯了,你就不能忍一忍吗?就像人家说的,换个座位不行?人家真正被性骚扰、被强奸的都还没说话呢,你这点事算什么呀?一天到晚就会打官司,好像你的事多了不起一样,农村那么多贫苦的妇女你怎么不关心呢?
这是典型的维权者有罪论,杨某不撒泼打滚、不诉诸暴力却选择诉诸校规、法律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已经是被境外势力渗透了,背后就一定是女权心理作怪。
那我想问问这些人,在你看来,一个没有被西方女权思想“洗脑”的、纯洁、无瑕的中国女性,在遇到这种事时,到底应该怎么做?是就这样默默地换一个座位,把恶心和屈辱若无其事地咽下去,然后继续忍受这份无妄之灾?还是说,她应该立刻来找你,让您这位有权有势的大(音量提高)人物来审批一下她的维权资格,看看她是不是根正苗红啊?八辈贫农啊?配不配拥有感到被冒犯的权利?
一个普通公民竟然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做出了自下而上的权利声张,这在这群维权者有罪论者眼里已经是在寻衅滋事了,已经是在破坏稳定了,他们把维权行为本身(尤其是非专业、非司法化的自救型取证)当作问题,把行为者的取证行为或情绪反应本身病理化、有罪化。最后在B友嘴里则转化成“她为什么要拍”、“她为什么不冷静”、“她就是想出名”之类的论断。
如果再扪心自问地说,这种论调就仅存于网络?武汉大学的行政官僚难道不是这一论调的典范?
……你说,这屋子太暗,说在这里开一个天窗,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天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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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的中国》*
手握独一无二的查证权,校园内外动辄被上万的监控覆盖的校方,却将杨某最初小小的查证诉求置之不理,他们有把学生的诉求当作诉求吗?
直到杨某忍无可忍,开始主张把屋顶拆掉,将一切公之于众的时候,这群人才如梦初醒似的,啊,猛然反应过来了,继而接着草草了事,接着扰乱视听。
他们根本不认为学生的权利遭到侵害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实际上这也的确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学生的权利和曾几时被真正视为权利过?因为不论这群所谓的领导、干部怎么处理,这跟他们的乌纱帽没有半毛钱关系——
帮助学生会让领导记住我吗?不会
帮助学生会让他多拿一个子吗?不会
这麻烦事既不能升官也不能发财,还掉一身毛,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愿意为民请命的人一定是感性的,他们来做行政岗只是在经济形势压迫下的无奈之举,可除一个好名声之外他常常别无所获,至于另一种人,他们根本不能算作教书育人的老师,他们一直都是官僚也只是官僚,是藩王的奴隶。
所以,不同于网上对武汉大学的批判,这所谓的处理这事件的“武汉大学”与我们平日里所憧憬的声名卓著的学术殿堂——武汉大学,没有任何关系。
这是行政权力对高校的一次赤裸裸的殖民。
如果每年被数以千万计的同学们憧憬的名校,意指的不是它的学术精神、独立人格,而是其背后那个傲慢、僵化的殖民领的话,我想全中国的高校就不会有名校与野鸡之分了。
另外我还在评论区里看到过一种很有趣的说法,有人觉得,武汉大学一开始的不作为其实是“有深意的”,“是在告诉杨某……”之类。
送你一张马逆的梗图

老Biden说过,你不能只在你的国家取胜时,才为它欢呼,武汉大学将过去那些藏在学术文章里的对旧有行政体制的批评端上台面雅俗共赏,高校正是最后几块没有经历过市场化竞争和服务意识洗礼的领域之一(当然我不是让谁把高校私有化的,我在这里强调服务意识),我本人就领教过它们那套仿佛从上个世纪穿越过来的纠纷处理机制。
过去,这些问题还能被掩盖在学术殿堂的美好光环之下,但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今天,还想以虚乎飘渺的象牙塔式幻想和上个世纪残存的学术声誉来为大学僵化的行政管理模式开脱,显然是不现实,也注定是不可能的,与其用性别叙事和境外势力的说法混淆视听,不如赶紧进行一场大刀阔斧的改革来得更实际些。
另外我需要对我上一篇公众号文章中出现的“我支持杨某起诉武汉大学的理性决定”做一些说明和致歉。
直接点题,杨某的决定显然是不理性的,正如我刚刚所说,武汉大学的行政机构效率极其低下,是一个糜烂的殖民体制,而杨某,是依托于这个糜烂体制,才顺利出产了论文,甚至得到了优秀论文这一殊荣,其中的审核机制也不知道是何人把控,难道我国最具盛名之一的大学就是这种水平?
之所以我说杨某起诉武大是不理性的,就在于她这是在否定昨天的自己,如果不是殖民领,我不说杨某的论文就一定发表不了,但她怎么可能获评优秀论文?杨某自身就是这一行政体制的受益者,如果不是这次的事件,谁敢说她会不会成为这一体制的维护者之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