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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国家不鼓励民众爱国,甚至鼓励普通人恨国,根据权责对等,是否就可以合法剥离保护人民的义务?
2025-10-13

原文首发于知乎回答:知乎原文链接

不行,首先国家保护公民是其与生俱来的义务

不然国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每个人让渡出一部分权利组成国家,难道是为了让它将公民的痛苦视而不见吗?

换言之,国家为我们提供保护,是因为我们全体公民通过赋权的方式造就了它的存在,而不是因为其对民众爱国的要求,这两者之间并不适用权责对等。

其次,我们可以按你的思路向下走

我们就认为国家保护公民的义务来自对其爱国的要求

那国家现在要求(鼓励)公民恨国,那不就只是把义务来源从爱国变成恨国了吗?

换言之,国家依然要保护公民,最起码是服从他的号召的,那些恨国的公民

如果一个国家不鼓励民众爱国,甚至鼓励普通人恨国,根据权责对等,是否就可以合法剥离保护人民的义务?
https://likeyou.one/posts/state-protection-duty-and-reciprocity-of-rights/
作者
Urabe Mikoto
发布于
2025-10-13
许可协议
CC BY-NC-SA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