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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通奸在古代是罪,现在不是罪?
2026-02-13

原文首发于知乎回答:知乎原文链接

网上总有人在炒作所谓:“出轨(通奸)没有法律后果…你老婆怎么怎么样…”

然后再发点“你法我笑”、“法院全是知心大姐姐…”之类的弹幕

谁告诉你出轨(通奸)不用负法律责任的?

还是说你想让出轨者全留上刑事犯罪的案底,用最残忍的刑事手段于以规制?

先审题:通奸(tōng jiān),指有配偶者与他人自愿发生婚外性行为,属外遇范畴。

我们先来看为什么出轨等行为不能用刑法规制:

首先,在刑法理论,构成犯罪三要件,即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之外,现代刑法还要充分考虑法益侵害性与刑法的谦抑性,也即,不是每个在道德上可谴责的行为都要为刑法所规制的。

其二,有配偶者与他人自愿发生性行为的结果=会受到道德谴责这一点实际上并不存在必然性,例如夫妻双方有特殊性癖、开放式婚姻等情况,连在道德上的可谴责性都没有,怎么会为刑法所规制呢?

换言之,如果真的将“有配偶者与他人自愿发生婚外性行为”这一行为构罪,那么法律就会侵入公民的日常生活范畴,不论夫妻双方意愿,不论有无社会影响,但凡存在该行为者,一律关进大牢,在题主看来,这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还是践踏呢?

再者,也就是我在开头所说的,谁告诉你出轨不用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夫妻中一方背叛婚姻,与婚外第三人自愿发生性行为且确有其事的,那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文规制的范畴啊,谁告诉你没有法律后果的?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

也即,在夫妻任何一方发现对方有通奸及一切背叛婚姻的事实,并采取录音、录像或其他能有效证明对方违反夫妻双方互相忠诚的义务的,采取法律手段,对方不禁会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中受到不利影响,还会被要求承担惩罚性赔偿,在子女抚养权争夺中,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其行为对家庭稳定的影响。

综上,不将出轨纳入刑罚处罚是恪守刑法谦益性的必要,认为出轨不用承担法律后果,其实是一种误读。

为什么通奸在古代是罪,现在不是罪?
https://likeyou.one/posts/why-adultery-decriminalized-in-modern-law/
作者
Urabe Mikoto
发布于
2026-02-13
许可协议
CC BY-NC-SA 4.0